持牌人名單
綜合傳送者牌照
(註)
空間站傳送者牌照(遙測、追蹤、控制及監察牌照)
牌照申請
綜合傳送者牌照
牌照樣本(只提供英文版本)
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申請表格(
PDF格式
)(
Word格式
)
網上申請(只提供英文版本)
綜合傳送者牌照持牌人須注意的文件
空間電台傳送者牌照
指引(只提供英文版本)
申請表格(只提供英文版本)
網上申請(只提供英文版本)
使用PDF表格須知
註
在香港,綜合傳送者牌照用於批准提供設施為本的公共電訊服務,持牌人可獲准在公共街道及未出租的政府土地上鋪設電訊線路及網絡,提供公共電訊服務。按個別牌照指定的服務範圍,持牌人可提供對內固定服務、對外固定服務及 / 或流動服務。自二零零八年八月,通訊事務管理局引入綜合傳送者牌照成為批准營辦商提供固定及流動電訊服務的單一發牌制度。
傳送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