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主席序言

我很荣幸呈上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第二份年报,汇报由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报告期)的主要工作。本年度对通讯局而言是另一个充满挑战的年度。在本报告中,我会回顾通讯局在本港急速变化的广播业及电讯业环境中履行使命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并展望未来的各项挑战。

广播业蓬勃发展

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

数码地面电视广播提升画面质素,自2007年12月推出以来,普遍受本港观众欢迎和接受。在2013年9月,数码网络已覆盖全港至少99%的人口,与模拟电视广播的覆盖范围相若。截至2014年3月,数码地面电视渗透率约为全港住户的80%。截至2014年3月底,本港共有11条免费数码频道,其中六条为24小时广播的高清电视频道,包括一条新闻频道,为观众带来更多的节目选择。

2013年10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上批准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通讯局一直跟进两家机构牌照申请的后续工作,以便就应否向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正式批出新牌照,以及批出牌照的条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和无线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将于2015年11月届满。两家持牌机构于2013年11月提交牌照续期申请后,通讯局全面评核两家持牌机构的表现,并于2014年上半年进行广泛的公众谘询,包括举行三场公听会和进行独立的意见调查,以搜集公众对持牌机构表现的意见。通讯局在完成评核工作及考虑公众意见后,会于2014年11月或之前就牌照续期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

在报告期内,本地收费电视市场在节目种类和服务发展方面持续增长。持牌收费电视服务的用户总数录得轻微升幅(0.7%或约17 000用户),而三家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提供的收费电视频道总数则由372条增至400条,增幅为7.5%。同时,该等持牌机构提供的高清电视频道总数由35条增至65条,增幅高达86%。

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电盈媒体)的牌照将于2015年9月届满。该公司于2013年9月向通讯局提交牌照续期申请后,通讯局全面评核其表现,并进行公众谘询,以搜集公众对其表现的意见。通讯局在完成评核工作及考虑公众意见后,将于2014年9月或之前就有关牌照续期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推出数码声音广播服务

三家数码声音广播持牌机构─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和凤凰优悦广播有限公司(凤凰优悦),于2012年正式推出数码声音广播服务。截至2014年3月底,三家持牌机构与香港电台(港台)合共提供16条24小时数码声音广播频道。数码声音广播频道预计将增至18条。引入数码声音广播服务除了为市民提供更多节目选择外,其声音质素亦比模拟广播优胜。

电讯市场迅速增长

4G服务刺激流动数据用量上升

由于第四代(4G)流动服务稳健增长,香港的电讯市场在报告期内持续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3月,流动用户数目攀升至1 710万,当中逾1 240万为第三代(3G)╱4G服务用户。所有流动网络营办商以相宜价格提供4G服务。流动数据服务使用长期演进(LTE)技术,提供高达每秒150兆比特的下传速度。在2014年3月,流动数据每月用量进一步激增至12 975太字节,相当于2013年和2012年同期每月数据用量的1.4倍和2.6倍。在2014年3月,每名2.5G╱3G╱4G流动用户的平均流动数据用量上升至每月1 036兆字节,较2013年3月的840兆字节和2012年3月的588兆字节为高。4G流动服务日益普及,刺激流动数据用量进一步上升。通讯局将继续采取所需措施,促进流动服务市场的稳健发展。

固网宽频服务市场的发展

透过宽频上网使用各项应用程式及浏览内容,已成为本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截至2014年3月,本港约有220万个住宅及商业固网宽频用户,住宅普及率为83%。目前宽频服务的速度可达每秒1吉比特。超过92%的宽频用户正使用速度达每秒10兆比特或以上的服务计划。

加强保障消费者

实施《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

根据2013年7月19日生效的《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除香港海关负责执法外,通讯局同时获赋予共同管辖权,就《电讯条例》(第106章)和《广播条例》(第562章)下的持牌人作出与提供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有直接关连的营业行为,按《商品说明条例》执法。在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行使通讯局赋予的权力,受理了共359宗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提出的投诉。其中160宗因证据不足以怀疑╱证实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不属《商品说明条例》的规管范围而结案,五宗在通讯局向有关持牌人发出劝谕信促请其改善向消费者供应电讯服务或广播服务的相关营业行为后亦已结案。至于余下个案则仍在处理阶段。

电讯市场的规管事宜

重新指配1.9–2.2吉赫频带频谱

1.9–2.2吉赫频带内的频谱(3G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于2016年10月届满。通讯局于2013年11月公布决定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方案重新指配2 x 60兆赫3G频谱。根据混合方案,每个现有3G营办商获优先权保留三分之二3G频谱,余下的频谱将透过拍卖重新指配。此混合方案被认为最能符合频谱指配的多项目标,包括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善用频谱、促进有效竞争,以及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

固网商互连收费原则规管指引

经公众谘询后,通讯局于2013年4月公布,1995年公布的固网商窄频互连收费原则规管指引将于18个月过渡期后停止生效。由2014年10月16日起,网络商之间的各种本地互连收费原则将不再受任何规管指引,而由网络商通过商业协商厘定。

合并与收购

《电讯条例》第7P条从竞争法角度规管涉及传送者牌照持牌人的收购与合并活动。2013年12月,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即固定及流动传送者牌照持牌人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 (HKT)的母公司)按《电讯条例》第7P条,就建议收购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 (CSLNWM)(即流动传送者牌照持牌人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CSL)的母公司)向通讯局提出事先同意申请。

通讯局经审慎考虑所有证据后,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建议交易进行公众谘询所收到的申述,以及通讯局外聘经济顾问进行的经济分析,通讯局得出的意见是,该项建议交易会有或相当可能会具有大幅减少在两个相关电讯巿场中的竞争的效果,但认为可采取补救措施,以消除或防止出现该项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因此,通讯局决定就建议收购给予同意,但同时施加条件,即HKT和CSL作为相关传送者牌照持牌人须采取所需行动,包括交回若干3G频谱,以消除或防止出现所确认的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通讯局于2014年5月2日公布该项决定。

来年的主要工作及挑战

在广播方面,牌照续期和发牌申请仍然是2014╱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通讯局会继续公正及审慎地处理有关亚视、无线和电盈媒体的牌照续期事宜,以及有关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的后续工作。通讯局并会根据《广播条例》和既定程序处理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电视)于2014年4月提交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此外,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台)及新城的模拟声音广播服务牌照将于2016年下半年届满,通讯局亦会展开有关的牌照续期工作。通讯局计划进行公众谘询,以搜集公众对有关模拟声音广播服务的意见,以期于2015年第二季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在电讯方面,我们正逐步落实重新指配3G频谱的决定。我们于2014年7月给予现有3G营办商优先权,在现有指配期于2016年10月届满时重新获指配合共2 x 35兆赫的3G频谱,并会于2014年年底举行拍卖,以重新指配其余的3G频谱。

传送者牌照内若干牌照条件所施加的规定,与过去数年引入的跨行业法例及╱或规例重复。通讯局将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展开联合公众谘询,检讨这些牌照条件,并就未来路向征询意见。

解决顾客投诉计划的两年试验期将于2014年10月完结。我们将评估有关的成效,以决定计划的未来路向。

除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负责执行跨行业竞争法(《竞争条例》(第619章外))外,通讯局同时获赋予共享管辖权,就电讯和广播牌照持牌人的行为按《竞争条例》执法。在《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前,通讯局将继续与竞委会保持紧密联系,包括拟备《竞争条例》的执法指引作公众谘询,以及拟备通讯局与竞委会之间的谅解备忘录,以协调双方在共享管辖权安排下履行各自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