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电讯牌照种类及数目

截至2015年3月31日
牌照种类 数目
学术机构自设电讯装置
2
航空甚高频率固定电台
32
航空器电台
320
业余电台
2 673
无线电广播转播电台及广播转播电台
15
实验电台
98
固定传送者,有限制固定传送者及固定电讯网络服务
12
酒店电视(发送)
152
工业、科学及医学电子器材
818
海上无线电(本地船只)
810
移动传送者
1
有限制移动传送者
1
移动无线电系统固定电台
19
移动无线电系统移动电台
2 190
专用无线电传呼系统牌照
2 133
私用无线电传呼系统
13
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
9
无线电商(放宽限制)
3 264
无线电通讯学校
7
无线电测定以及指令、状态及数据传送
158
卫星电视共用天线
76
自设对外电讯系统
9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一类服务、第二类服务及非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三类服务注一
15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三类服务
515
船舶电台
2 286
空间电台传送者
13
的士无线电通讯服务
26
综合传送者 — 流动服务注二
8
综合传送者 — 对内╱对外固定服务注二
39
阔频带链路中继电台
56
总数
15 770

注一:这项数字包括亦获授权提供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的四个牌照。
注二: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同时提供固定和流动服务的两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