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电讯牌照种类及数目

截至2017年3月31日
牌照种类 数目
学术机构自设电讯装置 2
航空甚高频率固定电台 34
航空器电台 352
业余电台 2 637
无线电广播转播电台及广播转播电台 13
实验电台 88
固定传送者 7
酒店电视(发送) 159
工业、科学及医学电子器材 1 147
海上无线电(本地船只) 1 190
移动传送者 1
有限制移动传送者 1
移动无线电系统固定电台 15
移动无线电系统移动电台 2 014
专用移动无线电系统 2 135
私用无线电传呼系统 11
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 9
无线电商(放宽限制) 3 691
无线电通讯学校 7
无线电测定以及指令、状态及数据传送 197
卫星电视共用天线 70
自设对外电讯系统 9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一类服务、第二类服务及非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三类服务注1 17
服务营办商牌照 — 第三类服务 521
船舶电台 2 426
空间电台传送者 11
的士无线电通讯服务 25
综合传送者 — 流动服务注2 9
综合传送者 — 对内/对外固定服务注2及注3 47
阔频带链路中继电台 66
总数 16 911

注1:这项数字包括亦获授权提供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的13个牌照。
注2: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同时提供固定和流动服务的四个牌照。
注3: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传送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的两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