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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电讯牌照种类及数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

牌照种类牌照数目
航空甚高频率固定电台34
航空器电台312
业余电台2 625
无线电广播转播电台及广播转播电台12
实验电台68
酒店电视(发送)166
工业、科学及医学电子器材2 012
地区性无线宽频服务1
海上无线电(本地船只)2 116
移动无线电系统固定电台15
移动无线电系统移动电台1 417
专用移动无线电系统1 947
私用无线电传呼系统3
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7
无线电商(放宽限制)4 143
无线电通讯学校7
无线电测定以及指令、状态及数据传送162
卫星电视共用天线65
自设对外电讯系统8
服务营办商 — 第一类服务及第二类服务 注A22
服务营办商 — 第三类服务467
船舶电台2 245
空间电台传送者10
的士无线电通讯服务15
综合传送者 — 流动服务 注B13
综合传送者 — 对内╱对外固定服务 注B及注C52
阔频带链路中继电台48
无线物联网4
总数17 996

注A:这项数字包括亦获授权提供服务营办商 — 第三类服务的20个牌照。
注B: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同时提供固定和流动服务的七个牌照。
注C:这项数字包括获授权传送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的三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