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今日(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就900兆赫和1800兆赫频带内的200兆赫频谱(「900/1800兆赫频谱」)现有指配期届满后,所建议的重新指配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展开公众谘询。
有关的900/1800兆赫频谱包括900兆赫频带内的50兆赫频宽频谱和1800兆赫频带内的150兆赫频宽频谱,合共占已指配予业界用作提供公共流动电讯服务的552兆赫频谱总量的36%。现时指配予四家流动网络营办商(「营办商」)的900/1800兆赫频谱,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期间届满。
在频谱运用方面,900/1800兆赫频谱最初用作提供以话音为主的第二代(「2G」)流动服务。根据通讯局在频谱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技术中立原则,营办商已重整部分900/1800兆赫频谱,用作提供第三代及第四代流动服务。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鉴于流动数据使用量持续大幅增长及900/1800兆赫频谱的本身特性,通讯局认为社会很可能对900/1800兆赫频谱存在竞争性的需求。因此,按照政府于二零零七年公布的《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的指导原则,应采用市场主导模式重新指配频谱,除非有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
通讯局留意到2G服务只可以透过使用900/1800兆赫频谱提供。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香港仍有310万2G流动服务用户,而且预计在二零二零/二一年,本地流动服务用户及访港旅客可能仍会透过2G手机分别接达流动话音服务及境内漫遊服务。有鉴及此,通讯局在评估下列重新指配方案时考虑的一个重点,是在二零二零/二一年以后,是否有需要确保2G服务得以延续,就此通讯局希望听取业界和受影响人士的意见:
(甲) 方案一: | 完全行政指配模式,给予现有频谱受配者优先权以获重新指配所有频谱; |
(乙) 方案二: | 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以拍卖方式重新指配所有频谱;以及 |
(丙) 方案三: | 混合模式,给予现有频谱受配者优先权以获重新指配40兆赫或五分之一的900/1800兆赫频谱,并以拍卖方式重新指配余下频谱。 |
当局提出方案三,是假设公众谘询结果显示,2G服务可能要延续至二零二零/二一年后,以满足本地用户及境内漫遊用户的服务需要,直至2G服务在香港被完全淘汰为止。
发言人续称:「通讯局会选择一个最能达致重新指配频谱的四个目标的方案,即确保客户服务得以延续、善用频谱、促进有效竞争,以及鼓励投资和推广创新服务。」
在今次联合公众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按着三个重新指配频谱的方案,就900/1800兆赫频谱在新一轮为期15年的指配期,建议有关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旨在确保频谱使用费能尽可能完全反映频谱作为有限公共资源的市场价值,频谱受配者因而会最有效地运用频谱。
为了让现有频谱受配者因应其现有900/1800兆赫频谱的指配可能出现的变动有充裕的时间作出过渡安排,通讯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预计在完成两轮公众谘询工作后,将会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左右,公布各自有关重新指配频谱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的决定。
通讯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现邀请电讯业界和受影响人士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或之前,就重新指配频谱的建议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提交意见。公众谘询文件可在下列通讯局网站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站下载:
http://www.coms-auth.hk/filemanager/en/content_711/cp20160203_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http://www.cedb.gov.hk/assets/resources/ccib/consultations-and-publications/900_1800MHz_Spectrum_first_consultation.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通讯事务管理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通讯及创意产业科)
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