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联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局长今日(五月二日)就3.4 – 3.6 吉赫频带(3.5 吉赫频带)内200 兆赫频谱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的指配安排和相关频谱使用费事宜,展开公众谘询,邀请业界和有兴趣的人士提出意见。
在3.5 吉赫频带内的200 兆赫频谱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可供指配。这将会是首批可供应予香港市场提供第五代(5G)公共流动服务的频谱,相比目前已指配予流动网络营办商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的552 兆赫频谱,大幅增加36%。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由于预期市场对3.5 吉赫频带内的200 兆赫频谱很可能有竞争性需求,我们建议采用巿场主导模式,以拍卖方式指配相关频谱,让所有有兴趣人士(包括现有流动网络营办商和新经营者)可参与竞投。」
至于相关的频谱使用费,一如其他指配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并有竞争性需求的频谱,商经局局长建议使用3.5吉赫频带频谱须缴付能充分反映其市场价值的频谱使用费。有关频谱使用费应透过拍卖厘定,而商经局局长会在临近拍卖时定出拍卖底价。
商经局发言人表示:「这有助确保频谱作为珍贵的公共资源交予最重视和最能有效使用它的人手中,从而使公众得益。」
商经局发言人续称:「为了让频谱受配者在财务安排上有较大弹性,商经局局长建议可让频谱受配者选择以一次过或以每年分期形式缴付频谱使用费。」
拍卖建议分为竞投阶段和指配阶段。通讯局建议将3.5 吉赫频带频谱分为十个频段(每个频段的频宽为20 兆赫),任何成功竞投人最多可投得100 兆赫频谱为上限。为确保最终用户能享用更具竞争力的5G 服务,通讯局进一步建议规定成功竞投人必须开放网络接达,让其他流动服务供应商将来能够使用3.5 吉赫频带内的5G流动网络容量。
此外,通讯局倾向采用类似过往拍卖用以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的新频谱的做法,要求每位成功竞投人须在获发牌照日期起计首五年内,提供复盖最少五成人口的网络及服务。成功竞投人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其履行提供网络及服务的责任。
通讯局发言人续说:「我们在重新编配3.5 吉赫频带作公共流动服务用途时,将需要实施缓解措施,让现有在3.4 – 4.2 吉赫频带内操作的卫星设备可与在3.5 吉赫频带内操作的新流动设备并存。为了确保这些缓解措施能有效实施,通讯局建议对使用3.5 吉赫频带的流动网络营办商施加特定的牌照规定,以保障用于遥测、追踪及控制在轨道上的卫星的卫星地球站,以及推出由成功受配者出资及管理以支援现有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升级的资助计划。」
通讯局和商经局局长在考虑是次谘询收集到的意见后,将于二零一八年年底左右发出联合声明,公布各自就3.5 吉赫频带频谱指配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的决定。如拍卖方式获采纳为频谱指配的安排,预计最早会在二零一九年年底举行拍卖。
谘询文件可以从通讯局和商经局的网站下载。就有关建议提出看法和意见,可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或之前发送电邮至consult-3.5GHz@ofca.gov.hk,或传真至2116 3334,或邮寄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经办人:首席规管事务经理(规管组13))。
通讯事务管理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通讯及创意产业科)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