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旨在协助欲就广播服务竞争事务向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提出投诉的人士。请提供下文所列资料,以便我们展开调查工作。假如你提供的资料不足,通讯局可能会决定不展开调查。

通讯局进行调查时,一般会把投诉的原来文本交予遭投诉人士。因此,如你提交的资料内有机密内容,请以「机密资料」字样注明,并把机密资料放在另一附件,并提供另一可交予遭投诉人士的非机密版本。

拟备好的投诉文件,可经由以下地址交往通讯局:

通讯事务管理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电话:2961 6333
传真:2803 5110
电邮:

投诉人需提供的资料

  1. 投诉人资料 - 联络方法

    请提供你的全名、职衔、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等,以便我们在调查期间与你联络。
  2. 投诉对象

    请提供你所投诉的持牌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有助调查的人士的姓名。
  3. 投诉人是否准备公开身分?

    如你不愿意向投诉对象公开你作为投诉人的身分,请说明原因。我们希望尽可能公开投诉人的身分,不过,我们亦明白到在某些情况下这个做法可能不适当。假如你有确实理由不便公开身分,我们会考虑可否在不公开你身分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如调查因此无法进行,我们会通知你,并与你讨论有关要求对调查的影响。
  4. 客户 / 第三者资料

    如投诉涉及第三者,例如是你的客户或遭投诉持牌人的客户,请提供他们的资料。
  5. 你是否准备让我们与客户 / 第三者联络?

    请说明你是否愿意让我们与该名客户 / 第三者接触,并公开你作为资料提供者的身分。除非是调查所需或为澄清或核实资料,我们会尽量避免与第三者联络。
  6. 我们可否向遭投诉的持牌人披露客户 / 第三者的姓名?

    请告诉我们可否向遭投诉的公司披露该名客户 / 第三者的身分。由于遭投诉者需要了解指控性质,有关资料对缩窄调查范围甚至开展调查可能十分重要。
  7. 客户 / 第三者的联络方法

    请提供客户 / 第三者联络人的全名、职衔、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我们只在必须直接与客户联络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该等资料。
  8. 客户是否知悉你已提出投诉?

    请说明客户是否知悉你已提出投诉。
  9. 尽量详细说明投诉所根据的事实

    请尽量详细说明投诉的事实依据,并提供所有有关资料、适当的参考素材,以及所牵涉人士的详情。
  10. 提供证明文件副本,例如:合约、标书、往来书信等。

    争议大多涉及已签订的合约,或因双方无法就某些问题达成协议而起。双方通常都会有书信或文件往来。你必须随函附上该等资料,以协助我们尽快确立有关事实,更有效地定下调查目标。
  11. 投诉的法理依据

    请说明你的投诉理据,即你认为持牌人违反了《广播条例》哪项条文。虽然调查不一定只局限于你提出的范围,而通讯局亦会在适当情况下考虑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但你提供的相关法律依据将有助我们进行初步分析。
  12. 说明投诉是否迫切需要处理,并提出理由,例如:合约仍有待签署、投标程序仍在进行之中、需履行已签订之合约等。

    一如其他机构,我们基于有限的资源,处理投诉时需要分辨轻重缓急。有些个案的迫切性并不明显,因此你必须在投诉中说明情况是否紧急。一般来说,若个案延误处理(i)对商业交易有即时影响,(ii)对服务供应有影响,或(iii)会对投诉人或顾客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将获优先处理。
  13. 请考虑并尽可能回答有关界定相关市场的问题。并尽量回答关乎你的业务或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的问题。

    有关界定市场的问题
    1. 你认为哪一个是相关市场?该市场如何运作?有没有其他市场定义?
    2. 该产品可以达到甚么效用?
    3. 该产品以甚么顾客为对象?顾客视甚么为产品的重要特点?
    4. 有否其他与该产品相近的代替品?如产品价格上升,顾客会有甚么反应?换言之,他们可以转用哪些产品?
    5. 转用代替产品是否有成本?例如:所用设备是否专用的设计?有没有证据显示顾客有转用产品的现象?
    6. 该产品有否采用与其他产品相同的技术或设备?
    7. 有没有其他公司可以利用现有能力转而提供该产品?他们这样做是否可行?
    8. 供应产品的市场地域范围有多大?例如:地区、区域(即香港)、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如亚太地区)?
    有关相关市场内竞争程度的问题
    1. 投诉涉及各方的营业额(大约)是多少? 就此,公司年报是明显的资料来源。
    2. 以价值和数量来说(例如:观众数目),整个市场约有多大?
    3. 有甚么其他公司参与市场竞争?他们的市场占有率是多少? 过去三至五年间,市场占有率有甚么改变?
    4. 所牵涉公司之间是否有上游、下游或横向的关系(例如在法律上的关系或其他方面)?
    5. 该等公司如何在市场内竞争?例如:在价格、质素 / 服务方面?竞争如何进行? 例如:有没有正式的投标程序?顾客有没有一定的买方实力?
    6. 各家公司收取的费用相差多少?市场过往的价格走势如何?例如:价格走势向下或向上?
    7. 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对市场是否重要?
    8. 市场的先行者是否有显着的优势?
    9. 进入市场是否有相当的障碍?即新经营者可能面对甚么困难?例如:是否需要 支付高昂的固定成本? 有没有重要元素/程序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例如:专利权、牌照)的保护?
    有关投诉所指行为影响竞争的问题
    1. 对投诉人的业务有甚么影响?例如:失去市场占有率、收入减少?
    2. 对顾客、供应商等有甚么影响?
    有关可能采取的纠正措施的问题
    1. 应采取甚么纠正措施?(投诉人一般比通讯局更加清楚应怎样处理有关问题)
    2. 过往有没有相同或类似的个案?
  14. 所有投诉人应同时提交证明文件,例如:合约、往来书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