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公布,決定不就MBK Partners 及 TPG這兩家私人投資公司間接擁有的Green Energy Cayman Corp. 收購《電訊條例》(第106章)下的傳送者牌照持有人九倉電訊有限公司(九倉電訊)全部股權(該收購)一事,按《競爭條例》(第619章)展開調查。九倉電訊根據其傳送者牌照,獲授權在香港提供對內和對外固定電訊服務。
由於該收購涉及一名傳送者牌照持有人(即九倉電訊),因此屬於《競爭條例》下的合併守則的規管範圍。該守則規定,如合併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大幅減弱在香港的競爭的效果,業務實體不得直接或間接進行該項合併。
通訊局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獲賦予共享管轄權,就在電訊業及廣播業營運的指定業務實體的行為,包括涉及傳送者牌照持牌人的合併及收購活動,執行《競爭條例》。根據通訊局與競委會按《競爭條例》簽訂的諒解備忘錄,通訊局是處理該收購的主導機關。
經仔細考慮有關該收購的資料,以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根據通訊局與競委會聯合發出的《合併守則指引》進行的評估,通訊局認為該收購不大可能具有大幅減弱在香港的競爭的效果,因此不會就該收購按《競爭條例》展開調查。
通訊事務管理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