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吊銷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的類別牌照中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公布,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第 106 章)第 34(4) 條,暫時吊銷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登記號碼 CLOTS0000070)(「超世代數據」)的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類別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包括「ULTRASIM」品牌的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並須符合實名登記制規定的本地流動服務。有關決定是基於超世代數據未能遵從通訊局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根據《電訊條例》第 36B(1)(a) 條發出的指示,以及違反《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指引」)的第 3.2.1 條及其類別牌照條件第 4.1 條。

通訊局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向五家持牌電訊商(包括超世代數據)發出指示,就他們未能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前為其電話智能卡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而違反指引及牌照相關條件的行為,要求他們作出糾正(「指示」)。五家持牌電訊商須根據指示在指定限期內採取多項行動,以達致在不遲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

上述五家持牌電訊商的其中四家(即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1、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2、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3及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4)已遵從指示,於限期或之前向通訊局證明並獲通訊局信納其已建立電子登記平台,為電話智能卡作實名登記。因此,通訊局認為無須對該四家持牌電訊商採取進一步的規管行動。

另一方面,超世代數據未有遵從指示。經考慮超世代數據的申述,通訊局決定由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起暫時吊銷其類別牌照中透過電話智能卡(包括「ULTRASIM」品牌的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並須符合實名登記制規定的本地流動服務,為期 12 個月。詳情請參閱於通訊局網站公布的 指示(只提供英文版本)暫時吊銷牌照通知(只提供英文版本)

通訊局提醒消費者,由即日起切勿購買任何由超世代數據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包括透過「ULTRASIM」品牌的電話智能卡要約提供的本地流動服務)或為該服務充值。消費者如欲繼續以現有由超世代數據指配的本地流動號碼使用流動服務,他們應盡快並無論如何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前聯絡其他流動服務供應商以轉移其流動服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
秘書處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註:

 (1) 類別牌照登記持牌人,登記號碼CLOTS0000066
 (2) 類別牌照登記持牌人,登記號碼CLOTS0000071
 (3) 服務營辦商牌照持牌人,牌照號碼1568
 (4) 類別牌照登記持牌人,登記號碼CLOTS0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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