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第一百二十二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廣播投訴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投訴個案,涉及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奇妙電視)香港國際財經台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播放的電視節目《晚間新聞》。通訊局決定向奇妙電視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其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的相關條文。有關個案詳情載於附錄。
通訊事務管理局秘書處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