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四日,就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的表現進行公眾諮詢。公眾人士獲邀循下列途徑提出意見:

通訊局共收到632份由公眾人士提交的意見書(包括諮詢期結束後再收到13份意見書)。當中,有60份意見書使用了10款不同的範本。

除要求保密的意見書外,所有意見書均已上載本網站。我們按照發件人的類別(以組別/團體及個人分類)上載意見書。在可行情況下,個人意見書按提交日期順序排列,而組別/團體的意見書則按筆劃多寡排序。至於採用範本方式提交的意見書,則歸入「採用範本的書面意見」的類別。

為保障個別發表意見人士的私隱,意見書所載的個人資料一律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