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旨在協助欲就廣播服務競爭事務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提出投訴的人士。請提供下文所列資料,以便我們展開調查工作。假如你提供的資料不足,通訊局可能會決定不展開調查。

通訊局進行調查時,一般會把投訴的原來文本交予遭投訴人士。因此,如你提交的資料內有機密內容,請以「機密資料」字樣註明,並把機密資料放在另一附件,並提供另一可交予遭投訴人士的非機密版本。

擬備好的投訴文件,可經由以下地址交往通訊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
電話:2961 6333
傳真:2803 5110
電郵:

投訴人需提供的資料

  1. 投訴人資料 - 聯絡方法

    請提供你的全名、職銜、地址、電話、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等,以便我們在調查期間與你聯絡。
  2. 投訴對象

    請提供你所投訴的持牌人的詳細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有助調查的人士的姓名。
  3. 投訴人是否準備公開身分?

    如你不願意向投訴對象公開你作為投訴人的身分,請說明原因。我們希望盡可能公開投訴人的身分,不過,我們亦明白到在某些情況下這個做法可能不適當。假如你有確實理由不便公開身分,我們會考慮可否在不公開你身分的情況下進行調查。如調查因此無法進行,我們會通知你,並與你討論有關要求對調查的影響。
  4. 客戶 / 第三者資料

    如投訴涉及第三者,例如是你的客戶或遭投訴持牌人的客戶,請提供他們的資料。
  5. 你是否準備讓我們與客戶 / 第三者聯絡?

    請說明你是否願意讓我們與該名客戶 / 第三者接觸,並公開你作為資料提供者的身分。除非是調查所需或為澄清或核實資料,我們會盡量避免與第三者聯絡。
  6. 我們可否向遭投訴的持牌人披露客戶 / 第三者的姓名?

    請告訴我們可否向遭投訴的公司披露該名客戶 / 第三者的身分。由於遭投訴者需要了解指控性質,有關資料對縮窄調查範圍甚至開展調查可能十分重要。
  7. 客戶 / 第三者的聯絡方法

    請提供客戶 / 第三者聯絡人的全名、職銜、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我們只在必須直接與客戶聯絡的情況下,才會使用該等資料。
  8. 客戶是否知悉你已提出投訴?

    請說明客戶是否知悉你已提出投訴。
  9. 盡量詳細說明投訴所根據的事實

    請盡量詳細說明投訴的事實依據,並提供所有有關資料、適當的參考素材,以及所牽涉人士的詳情。
  10. 提供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合約、標書、往來書信等。

    爭議大多涉及已簽訂的合約,或因雙方無法就某些問題達成協議而起。雙方通常都會有書信或文件往來。你必須隨函附上該等資料,以協助我們盡快確立有關事實,更有效地定下調查目標。
  11. 投訴的法理依據

    請說明你的投訴理據,即你認為持牌人違反了《廣播條例》哪項條文。雖然調查不一定只局限於你提出的範圍,而通訊局亦會在適當情況下考慮所有相關的法律文件,但你提供的相關法律依據將有助我們進行初步分析。
  12. 說明投訴是否迫切需要處理,並提出理由,例如:合約仍有待簽署、投標程序仍在進行之中、需履行已簽訂之合約等。

    一如其他機構,我們基於有限的資源,處理投訴時需要分辨輕重緩急。有些個案的迫切性並不明顯,因此你必須在投訴中說明情況是否緊急。一般來說,若個案延誤處理(i)對商業交易有即時影響,(ii)對服務供應有影響,或(iii)會對投訴人或顧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將獲優先處理。
  13. 請考慮並盡可能回答有關界定相關市場的問題。並盡量回答關乎你的業務或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的問題。

    有關界定市場的問題
    1. 你認為哪一個是相關市場?該市場如何運作?有沒有其他市場定義?
    2. 該產品可以達到甚麼效用?
    3. 該產品以甚麼顧客為對象?顧客視甚麼為產品的重要特點?
    4. 有否其他與該產品相近的代替品?如產品價格上升,顧客會有甚麼反應?換言之,他們可以轉用哪些產品?
    5. 轉用代替產品是否有成本?例如:所用設備是否專用的設計?有沒有證據顯示顧客有轉用產品的現象?
    6. 該產品有否採用與其他產品相同的技術或設備?
    7. 有沒有其他公司可以利用現有能力轉而提供該產品?他們這樣做是否可行?
    8. 供應產品的市場地域範圍有多大?例如:地區、區域(即香港)、國家(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國際(如亞太地區)?
    有關相關市場內競爭程度的問題
    1. 投訴涉及各方的營業額(大約)是多少? 就此,公司年報是明顯的資料來源。
    2. 以價值和數量來說(例如:觀眾數目),整個市場約有多大?
    3. 有甚麼其他公司參與市場競爭?他們的市場佔有率是多少? 過去三至五年間,市場佔有率有甚麼改變?
    4. 所牽涉公司之間是否有上游、下游或橫向的關係(例如在法律上的關係或其他方面)?
    5. 該等公司如何在市場內競爭?例如:在價格、質素 / 服務方面?競爭如何進行? 例如:有沒有正式的投標程序?顧客有沒有一定的買方實力?
    6. 各家公司收取的費用相差多少?市場過往的價格走勢如何?例如:價格走勢向下或向上?
    7. 規模經濟或範圍經濟對市場是否重要?
    8. 市場的先行者是否有顯著的優勢?
    9. 進入市場是否有相當的障礙?即新經營者可能面對甚麼困難?例如:是否需要 支付高昂的固定成本? 有沒有重要元素/程序受到知識產權權利(例如:專利權、牌照)的保護?
    有關投訴所指行為影響競爭的問題
    1. 對投訴人的業務有甚麼影響?例如:失去市場佔有率、收入減少?
    2. 對顧客、供應商等有甚麼影響?
    有關可能採取的糾正措施的問題
    1. 應採取甚麼糾正措施?(投訴人一般比通訊局更加清楚應怎樣處理有關問題)
    2. 過往有沒有相同或類似的個案?
  14. 所有投訴人應同時提交證明文件,例如:合約、往來書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