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執法指引擬稿諮詢期延長兩個月

香港海關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於今日(一月八日)宣布,就《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之「遵從與執法政策聲明」和「一般指引」(統稱「執法指引」)擬稿的公眾諮詢期將延長兩個月,至本年三月十七日結束。

諮詢期原訂於一月十七日結束,現因應部分業界要求而將諮詢期延長。

公眾和業界可於二○一三年三月十七日或之前,將書面意見郵寄至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14樓工業貿易署大樓香港海關商品說明條例特別籌劃組、傳真至 2398 0596 或電郵至

「執法指引」擬稿全文已上載於香港海關網頁通訊事務管理局網頁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消費者委員會網頁

如有查詢,可致電香港海關(電話:3403 6063)或通訊辦(電話:2961 6325)。

 

香港海關關長
通訊事務管理局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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