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 |
ST-01/2024 |
關於指配6/7吉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3年12月8日 |
ST-04/2023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二二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23年12月8日 |
ST-03/2023 |
通訊事務管理局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以行政方法指配的頻譜徵收頻譜使用費的收費計劃檢討的聯合聲明(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3年11月9日 |
ST-02/2023 |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Genius Brand Limited、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 與和記電話有限公司互換和轉移2.5/2.6吉赫頻帶內頻譜(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3年5月2日 |
ST-01/2023 |
關於850/900兆赫和2.3吉赫頻帶頻譜在現有指配期屆滿後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2年12月30日 |
ST-02/2022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二一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22年4月29日 |
ST-01/2022 |
設立類別牌照以規管用於無線區域網絡的6吉赫器件的使用和營商活動以及更改提供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服務類別牌照 |
2021年12月22日 |
ST-05/2021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二零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21年3月30日 |
ST-04/2021 |
關於指配600兆赫及700兆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 (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1年3月30日 |
ST-03/2021 |
關於重新指配850兆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電訊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1年3月30日 |
ST-02/2021 |
供公共流動服務使用的2.5/2.6吉赫頻帶頻譜在現有指配期屆滿後的安排和相關頻譜使用費(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1年3月30日 |
ST-01/2021 |
關於指配4.9吉赫頻帶新增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本聲明的全文只有英文版) |
2020年12月16日 |
ST-02/2020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九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20年12月15日 |
ST-01/2020 |
簡化互連協議送交存檔及公布的安排(只提供英文版本) |
2019年12月20日 |
ST-04/2019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八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19年9月27日 |
ST-03/2019 |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7C條更改醫療植入通訊系統器件類別牌照 |
2019年4月26日 |
ST-02/2019 |
檢討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8(1)(aa)條要約提供電訊服務的類別牌照 |
2019年4月17日 |
ST-01/2019 |
通訊事務管理局聲明:根據《競爭條例》第60條接受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香港寬頻企業方案有限公司和滙港電訊有限公司就香港寬頻有限公司建議收購WTT Holding Corp. 所提出的承諾 |
2018年12月21日 |
ST-08/2018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七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18年12月13日 |
ST-07/2018 |
關於指配3.3吉赫及4.9吉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