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
ST-07/2018 |
關於指配3.3吉赫及4.9吉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 |
2018年12月13日 |
ST-06/2018 |
關於指配3.4 − 3.6吉赫頻帶頻譜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和相關頻譜使用費的安排 |
2018年12月13日 |
ST-05/2018 |
關於編配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作流動服務用途和相關頻譜指配及頻譜使用費的安排 |
2018年10月12日 |
ST-04/2018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與通訊事務管理局就調低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發出的五類牌照的牌照費及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的聯合聲明 |
2018年8月3日 |
ST-03/2018 |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7C條更改短程器件類別牌照以規管有關超寬帶無線電通訊器件的使用及營商活動 |
2018年6月4日 |
ST-02/2018 |
使用5吉赫共用頻帶以提供公共流動服務(只提供英文版本) |
2018年3月28日 |
ST-01/2018 |
把3.4 –3.7吉赫頻帶的編配由固定衞星服務改為流動服務 |
2017年12月19日 |
ST-04/2017 |
供公共流動電訊服務使用的900兆赫和1800兆赫頻帶頻譜在現有指配期屆滿後的安排及頻譜使用費 |
2017年11月30日 |
ST-03/2017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17年1月6日 |
ST-02/2017 |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7B(2)條設立類別牌照以規管79吉赫汽車雷達的使用及營商活動 |
2017年1月6日 |
ST-01/2017 |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7B(2)條設立類別牌照以規管60吉赫器件的使用及營商活動 |
2016年9月27日 |
ST-04/2016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四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16年6月24日 |
ST-03/2016 |
更有效使用八位號碼計劃 |
2016年3月22日 |
ST-02/2016 |
指配頻譜予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及新城廣播有限公司以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提供持牌模擬聲音廣播服務 |
2016年1月19日 |
ST-01/2016 |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與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互換2600兆赫頻帶內頻譜(只提供英文版本) |
2015年7月31日 |
ST-04/2015 |
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屆滿後被撤銷的廣播頻譜的指配方式 |
2015年7月27日 |
ST-03/2015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
2015年5月12日 |
ST-02/2015 |
指配頻譜予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以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提供持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 |
2015年3月10日 |
ST-01/2015 |
檢討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發出的傳送者牌照的牌照條件 (只提供英文版本) |
2014年4月2日 |
ST-01/2014 |
全面服務補貼 - 二零一一年的已確定補貼費和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的暫定補貼費 |